「阿政,今天法庭上,我不明白……為什麼,為什麼在你的主張里,也會判我那麼重罪?要,要十年?」
我才發現,原來她是真的在上過法庭之后,才知道殺人是重罪!
「許月,你一開始,覺得自己會怎麼判?」
她還是低著頭,猶豫了好一會兒,才說:
「我有看過,新聞,說是家暴那種的……他打我打得那麼厲害的……一般不就是幾年嗎?」
「那些是判的防衛過當!但你這個事,明顯就不是防衛!」
她抬起頭來看著我,表情很是吃驚。
甚至不自覺地說出這麼一句話:
「可是,可是他說……我那樣做,是正當防衛啊……」
她意識到自己說錯話,立刻就閉嘴了。
我也驚呆了。
「他是誰?」
7
這件事,果然不只是家暴與反殺那麼簡單。
「你不和我坦白的話,我很難幫得到你了。」
她連忙抬起頭,著急地說:
「是他,就是黃振南,是他那樣跟我說的!」
「他讓你殺掉你丈夫李準的?」
「是,那天晚上,丈夫打完我睡了之后,我接到他的電話……」
然后,他們聊了起來。
許月自然異常委屈,無人可傾訴的她,跟黃振南不斷訴說著自己的悲慘。
黃振南也一直安慰她,但后來不知為何,他突然提出一個建議:
殺死李準。
許月原本就恨死了丈夫,被黃振南這麼一說,她心里居然真的產生了這樣的想法。
但她擔心自己的孩子。
黃振南提出,孩子的爺爺奶奶一定會撫養他的,畢竟他是李家的子嗣。
而不再需要跟家暴的父親在一起,這對孩子來說,也許也是一件好事,畢竟擁有那樣的父親,還不如沒有。
他還說,被家暴后反抗、殺死丈夫,最多是防衛過當,也就是三至七年的刑罰。
如果律師得力的話,甚至還有判緩刑的。
為了證明這是真的,他發了不少家暴反殺的新聞給許月看。
況且,他還繼續表示,在殺死李準之后,雖然她作為罪犯會失去繼承權,但李準留下來的房子會由繼承第一順位人,也就是李志明繼承。
等她幾年后出獄,仍然可以作為監護人拿著這筆財產,好好地補償孩子,讓他健康地成長。
就這樣,這個被打得遍體鱗傷腦子發熱的女人,居然全都信了。
黃振南為她掃除了所有的后顧之憂。
所以她才會下狠手,殺死自己的丈夫!
8
聽完她的訴說,我覺得匪夷所思。
一個普通人,應該不能隨口就說出,「防衛過當」的刑期是三至七年這種事的。
更不可能知道,許月殺死李準后會失去繼承權,遺產都會由李志明繼承。
因為他說的,全對。
根據《民典法》規定,許月殺死被繼承人之后,將失去繼承遺產的權利。
而遺產則會由其他繼承人順位繼承,毫無疑問,第一順位就是李準與許月的五歲兒子。
但是,這里有個很明顯的漏洞,應該是黃振南故意不提的。
「你殺了李準,你覺得孩子的監護權還會在你手里嗎?你覺得李準的父母都是傻子嗎?」
許月目瞪口呆,說不出話來。
事情更亂了。
本來,兩人前男友朋友關系還好解決,只要黃振南出庭,咬死兩人沒有任何關系就行了。
但,現在的黃振南,到底什麼情況?
如果兩人沒有出軌行為,那他為什麼要教唆許月殺人?
現階段,我能想到最好的辦法,就是把他拖進案件里來。
如果能讓他成為共同被告,這樣還有可能讓許月的刑罰減輕一些。
但這需要證據。
我拿出許月的手機,查看她跟黃振南的聊天記錄,發現雙方根本沒有在文字上留下關于殺死李準的內容。
雖然有幾個新聞鏈接,但沒有前因后果,根本不構成教唆。
他太小心了,他什麼都懂,他是故意通過電話交談來「指導」許月的。
而許月肯定沒有錄音。
這意味著,完全沒有證據。
9
我再次去拜訪了黃振南。
在他家里。
沒有過多寒暄,我直接問他:
「你是在教唆許月犯罪,你知道嗎?」
他點了點頭,反問道:
「是的,有什麼問題嗎?」
在沒有任何證據的前提下,我沒想到他會承認得那麼干脆。
我倒是懵了:
「你不怕我錄音?」
他懂得仿佛比我還多:
「你是個律師,你也清楚,錄音證據必須是在合理的場所進行的,不可采取竊聽偷錄的方式,由此取得的錄音資料會因為手段違法而被排除。」
對方早就料到會有今天的會面了。
「你為什麼要那樣做?李準哪里得罪你了?」
黃振南卻反問我:
「我心疼前女友被打不行嗎?家暴是真的吧?許月身上的傷是真的吧?當爹的打五歲小孩是真的吧?我還需要其他特別的理由嗎?」
我沉默了。
我也看過許月的驗傷報告,好幾次都到輕傷標準了,但李準也始終沒有被制裁過。
他確實需要被制裁,但這并不妨礙黃振南,是有目的地去實施這一系列行為。
「他該死是一回事,你也不是個好人,但凡你真是心疼過許月的話,那麼昨天的法庭,你就應該出現在被告席上了!」
如果他真的只是心疼許月,那麼為了不讓她被重判,他大可以直接承認教唆許月傷害丈夫。